多举措确保清明祭祀乘车安全
来源:大连日报 发布于:2016-04-01 13:06
清明节小长假,市民集中乘坐长途和公交车前往市郊及市内各墓地和殡葬场所扫墓祭祀,将形成短时间、高密度的客流高峰。大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3月31日提醒市民,清明节乘车祭祀,切忌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交车。对违反相关规定,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拒不配合安全检查、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针对清明节3天假期,大连市北岗桥客运总站、刘家桥分站点及通往市内四区各墓园公交车客流量攀升的情况,大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制定了《清明节期间大连市客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在通往各墓区的20余条客运线路60多个主要站点部署200余名警力。执勤民警早6时上岗,按照部署,分兵把守,各负其责,在公交车乘降点疏导客流,维护站序,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件、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重特大治安责任事故。同时分局刑侦大队分成多个打击扒(绺)窃小组,便衣民警在重点公交线路、站点及墓园周边严厉打击扒窃活动。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在车上发现有易燃易爆物品,务必告知司乘人员或拨打110举报。
■贴心提示
易燃易爆违禁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烟火制品:包括鞭炮、烟花等各类烟花爆竹。
二、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散装白酒等。其中乘坐公共汽车可携带包装完好的白酒不超过5000毫升;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可携带包装完好的白酒不超过2000毫升。
三、可随身限量携带含有易燃物质的日常生活用品,具体种类及其限量执行标准:气体、液体打火机不超过5个、安全火柴不超过20盒。
四、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乘车禁止携带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