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新区文明办副主任谈志愿服务条例体会
来源:大连文明网 发布于:2014-06-16 15:31
金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一直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徐长元多次对我区志愿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高标准要求,寄予殷切希望。新区文明委更是把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推动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一项着眼长远、谋划精神文明建设未来的长期任务精心组织、逐步推进。多年来,金州新区形成了以“学雷锋星期六志愿服务日”活动为重要载体,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活动主题,以关爱空巢老人、困难群体、外来工子女、残疾人,?;こ窍缁肪?,维护交通秩序为主要内容,以“星期六志愿服务日”、“文明礼让示范车队”、“道德典型志愿服务工作站”、“文明金州’文明传播志愿者微群”、“外籍友人志愿服务队”、“独资合资企业中方代表志愿服务队”为服务品牌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良好工作格局,为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也清醒地认识到志愿服务存在的种种问题。比如,志愿服务组织虽多,但协调起来散乱;注册志愿者虽多,但真正长期参与活动的有限;很多志愿者有其名,但究其义务却无其实;一些志愿者只有奉献权,却少有接受教育培训权和必要保障权,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更加影响了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现在《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即将付诸实施,其对志愿服务的概念作了明确介定,对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作了详细阐述,并且进一步完善了志愿服务的保障机制,为基层进一步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有力指导和重要依据。
金州新区将以贯彻落实本《条例》精神为契机,以区志愿服务工作总站建设为平台,以正在开展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招募为切入点,理顺志愿服务工作思路,坚持业已形成的有效工作载体和品牌项目,建立健全志愿者注册管理机制、教育培训机制、风险规避机制、考核表彰机制、激励回馈机制,不断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水平,全力打造心手相牵的大爱之城。(大连金州新区文明办副主任 宋殿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