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精神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法制化
来源:大连文明网 发布于:2014-06-18 13:43
志愿服务是美好的道德实践活动。2008年,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提出加快全国志愿服务立法进程,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的行为,使志愿服务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明确在中央文明委领导下,成立由中央文明办牵头,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和中国关工委共同参加的全国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同年,市文明办牵头成立了大连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志愿服务工作,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促进志愿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吸引更多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感受道德的力量,文明的魅力。
今年,中央文明委下发了《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阐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对于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确把志愿服务的要求融入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之中,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的行为,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形成崇尚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我市根据中央文明委意见精神,制定了大连市《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分工》,加快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了“网络化管理、网格化服务”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建立了各区、街道、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了“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物业“三位一体”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1+1”志愿服务活动、“四自”关爱家园志愿服务活动、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等一系列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活动。我市志愿服务活动在队伍上实现由以青年人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在活动时间上由以阶段性向经常性转变,在管理上由松散型管理向规范化转变。目前,全市注册志愿者已达126万人,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此次《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今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志愿服务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深感《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对于进一步推动大连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今后的志愿服务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和《大连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在推进志愿服务法制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将志愿服务打造成为广大市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在服务他人和奉献社会的过程中不断提升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大连志愿服务工作领导体制。
完善市文明委领导,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的全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市残联、红十字会等14家单位,今年,根据中央文明委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和加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要求,增补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广局为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实现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二、加强对《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宣传普及。
组织我市主要媒体、大连文明网等网站、文明大连等官方微信微博对《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进行集中宣传,引导志愿者和有意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市民正确认识志愿服务活动,了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各自应承担的职责,鼓励各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的专项培训,培育志愿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守法、合法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能力,进一步普及志愿服务精神和理念,掀起志愿服务的新热潮,在全社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三、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法制化、制度化。
一是要完善网络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运行机制,规范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加强志愿者教育培育和日常管理,完善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推动各志愿服务组织按照统一的规范,建立健全公开快捷、互联互通的志愿服务信息网络;加强以各区市县志愿服务工作总站为枢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为支撑的志愿服务网格建设,确保志愿服务网格覆盖全市社区,方便市民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二是要以社区为重点,以邻里守望、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环境保护等方面,针对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广“社工+志愿者”的运行方式,开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活动,形成奉献他人、服务社会的文明风尚。三是坚持一以贯之,继续打造我市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常态化开展“星期六志愿服务日”活动、依托物业“三位一体”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四自”关爱家园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1+1”志愿服务活动、公共秩序文明引导等影响广泛、群众欢迎、参与度高的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大力推进共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各级各类机关大力推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在职党员到社区当志愿者、与困难群众结对共建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做示范。五是倡导社会关心尊重志愿服务,推广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鼓励各行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站等根据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对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对表现优秀、广受赞誉的志愿者进行褒奖,给予一定的回馈,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评星晋级。做好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抓住3·5学雷锋纪念日和12·5国际志愿者日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表彰和集中宣传,市文明办组织评选大连市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努力营造崇尚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









